样,骨相优越,轮廓深邃,眉宇间带着不怒自威的凌厉,五官分明,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清正之气,让人就算不从穿着打扮入手,也能猜出他的大致身份。
之所以猜测他叁十往上,是因为他的打扮,衬衫外套套着一件灰色的背心毛衣,即使他的身姿再挺拔,骨相再清俊,也很难让霁月把他和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画上等号。
长得帅有什么用,又不能当饭吃。
霁月撇开眼,不大自然道:“你不是走了吗?”
“看你对我有些误会,想着和你解释一下。”
陆秉钊自然而然地走到身边:“边走边聊?”
“嗯。”霁月重重哼了一声,不大情愿地和他并排。
二人走得很慢,被车轮压过的黄泥路坑坑洼洼的,时刻都需要注意脚下,以防一脚踏空。
走了几步,霁月有些怀疑自己:“你……二十九?”
陆:“叁十四。”
霁月倒吸一口凉气,比她大一轮都不止,要不说男人不显老呢,不过过了四十,估计哪儿哪儿都是皱纹了吧?
按理说这个年纪约莫已婚了。
“不好意思,您当我刚刚一时脑热胡说八道吧,给您和您夫人道个歉。”
“我未婚。”
“……那,您女朋友。”
“单身。”
霁月脸颊控制不住抽抽:“前女友。”
“不曾有过。”
连前女友都没有,该不会那方面有什么问题吧?
陆秉钊忽而停下,转身面向她:“我身体康健,父母健在,工作稳定,不抽烟喝酒,无不良嗜好。”
霁月眨眼,所以呢?

